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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江苏省城市假日联赛游泳俱乐部
报名时间:
请各代表队于 5 月 18 日前完成报名
比赛时间:
2021年05月29 日—30日
比赛地点:
江苏省宝应县荷健体育公园游泳馆
主办方:
江苏省体育场馆协会、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
协办方:
南京市游泳协会
承办方:
南京五台山青少年游泳俱乐部、宝应县荷健体育公园资产运营有限公司
  • 赛事说明

2021江苏省城市假日联赛游泳俱乐部

冠军赛( 宝应站 )暨  2021 @ 百姓大联赛俱乐部挑战赛规程

一、比赛地点、时间

2021 年 5 月 29 日—30 日在江苏省宝应县荷健体育公园游泳馆举行。


二、主办单位

江苏省体育场馆协会、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


三、承办单位

南京五台山青少年游泳俱乐部、宝应县荷健体育公园资产运营有限公司


四、协办单位

南京市游泳协会


五 、比赛组别和项目

1. 组别

高中生组 03-05年

初中生组 06-08年

2009 年组、2010 年组、2011 年组、2012 年组、2013 年组、2014 年组、2015 年以下组

成人组:18-39 周岁、40-60 周岁

(宝应当地会员,免费参赛,不计入团体名次;除宝应会员外成人组计团体总分)

2. 游泳竞赛项目与分组:

注:有“√”号为所设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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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、参加单位

各市级游泳俱乐部

场馆委员会会员单位

各市级游泳协会以及团体形式的各类游泳组织


七 、参加办法

(一)年龄规定

1、高中生组(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)

2、初中生组(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)

4、2009 年组(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)

5、2010 年组(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)

6、2011 年组(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)

7、2012 年组(201/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)

8、2013 年组(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)

9、2014 年组(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)

10、2015 年以下组(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后)

11、成人组 18-39 周岁(2002 年 1 月 1 日至 1982 年 12 月 31 日)

12、成人组 40-60 周岁(1981 年 1 月 1 日-1961 年 12 月 31 日)

备注:宝应当地会员免费参赛,不计团体总分。

除此之外,成人正常计团体总分

(二)各代表队报名人数不限,每人限报 2 项(接力项目除外)。

(三)各代表队每年龄组接力项目限报 1 个队,每队限报 2 男、2女。

(四)参赛队需以团体为单位,填写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,并交纳报名费。

(五)游泳爱好者可以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比赛,统一分配在社会组,社会组不计团体总分。

(六)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

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,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,参与者应身体健康,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。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。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。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:

1、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;

2、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;

3、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;

4、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;

5、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;

6、不适合本项运动者。

在比赛中,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,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。

(七)免责声明

1、所有参赛团体必须认真阅读所有与本次比赛有关的安全规定和

要求,以团体为单位如实签署“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”。

2、参赛运动员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相关规则和规定,公平

竞赛,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、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,

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。

(八)成人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。


八 、竞赛办法

(一)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。

(二)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,按成绩排列 1-6 名,成绩相同名次并列,取消下一名次。

(三)所有运动员参赛时,须凭二代身份证(临时二代身份证)参加比赛,无证者不得参赛。

(四)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,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和该组织的团体总分排列名次。


九 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(一)团体奖励

取俱乐部团体总分前 6 名,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、奖牌、奖金。第一名 6000 元、第二名 5000 元、第三名 4000 元、第四名至第六名1000 元。

单项前三名运动员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、奖牌。单项前四至六名的运动员由组委会颁发证书。

(二)计分办法

1、单项 1 至 6 名按 7、5、4、3、2、1 计分;

2、接力项目 1 至 6 名按 14、10、8、6、4、2 计分。

3、俱乐部拥有《法人登记证书(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)》,可以在团体总分加 10 分。

4、名次并列,按所获名次得分平均计算。

5、团体总分计分方法

(1)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。

(2)得分多者名次列前,得分相同,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再相同以第 2 名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。


十 、报名与报到

(一)请各代表队于 5 月 18 日前(以当地邮戳为准),必须用电脑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,并以团体为单位填写“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、健康申报表”邮寄至承办单位。(邮编:210009,地址: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游泳馆,联系人:李源美 电话:13705160704 )电子报名表请发至邮箱:315524301@qq.com

(二)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,请各队指派专人于 5 月 28 日(周五)16:30 时前到江苏省宝应县荷健体育公园游泳馆报到,领取参赛证及确认比赛项目。


十、经费

1、报名费: 100 元/人

所有参赛者另交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 20 元/人。

2、参赛队伍吃住费用自理。

3、请代表队于 5 月 25 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,(汇款单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, 账户名称:高玉慧,备注: 参赛队伍单位全名.)

微信图片_20210414154824.png支付宝账户。


十一、仲裁与裁判

仲裁、裁判长由南京市游泳协会指派,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
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选手名称 参赛编号 最终成绩 名次
Tomy 19931031 300秒 第一名